2010年10月16日重阳节晚,一辆黑色轿车在河北大学校区内撞倒两名女生,司机李启铭不但没有停车,反而若无其事继续开车去女生宿舍楼接他的大学生女友。当他接上女友,返途经过肇事现场时,被在场学生和保安拦下。面对自己造成的一死一伤,李启铭不但没有关心伤者,而且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后经证实,李启铭的父亲李刚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这件事在网络上迅速传开,“我爸是李刚”成为最流行的火爆语言,网民仅仅围绕“我爸是李刚”造句就多达十几万条,网民在无奈、幽默与恶搞中,流露出的更多是悲愤。
虽然李刚父子先后出现在电视屏幕上,向受害者及其家属以及广大民众道歉,而且一度痛哭流涕,但网民的群情激奋并未缓和下来。民众的愤怒并不仅仅是针对一位肇事的年轻人,甚至也不一定是冲着一位级别并不高的公安分局的副局长,这件事折射的是民众对法治建设不足、司法领域不公现象的痛恨。毋庸讳言,如果没有网络,如果没有素不相识的网民们不遗余力地发帖与跟帖,李刚的那句话“我爸是李刚”可能比任何法律都管用。
不久前杭州发生了“富二代”的“70码”,已经深刻地教育了普通人一次,也教育了富二代们一次:撞死人了,千万别说你有一位富翁爸爸。现在又有一位年轻人用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撞死人了,也千万不要说你的爸爸是领导。
把这种现象简单地归咎于民众的仇富和仇官心理,可能永远不能解决问题。问题的关键是,民众为什么在这类突发事件中会对“富”和“官”们如此仇视。原因很简单,在普通民众的经验与“常识”中,只要是富人或者官员,总能够使用不公正的、置法律于不顾的手段为自己脱罪,摆平一些事情,让普通的民众承担生命、金钱与尊严的损失与伤害。
从过去几年网络上民众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反应来看,可以这样说,民众对贪污腐败与贫富不均的仇视远远比不上对执法不公的痛恨。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中国政府的当务之急不但是调整收入分配,保障劳动者权益与缩小贫富差距,更重要的是建设法治社会,努力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建设真正的和谐社会。
可能有人说,法治社会是保护普通民众的,对掌权者不利,对执法者不利,所以他们不会执行的。其实,这种看法是有误区的。在一个公民意识逐渐觉醒的社会,“法治”其实保护的不单单是普通的民众,也保护那些掌权者、执法者。
我们不妨回头看一下上面这件案子,李启铭驾车撞死了人,这是一起单纯的交通肇事案,几乎每天都在中国发生至少上百起。可就因为他这句“我爸是李刚”,这起案子引起了大众关注,也变得非常复杂,非常严重。公众与媒体现在不但不会放过李启铭,甚至已经把怒火烧到“无辜”的李刚身上,据说纪委已经参入调查。如果无意外的话,李启铭和李刚可能都会受到意想不到的较为严厉的惩处。如果我们处在一个公平公正的法治社会,实事求是,肇事者李启铭未必会受到牢狱之灾(在西方法治社会里,过失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者被判坐牢的案例并不多见),而他父亲受到“牵连”(连坐)的机会几乎等于零。
这样说来,我们是不是可以设想一下:此时此刻,最希望“法治”的反而是在强大的民意与舆论围攻下的李刚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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