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文化发展迅速,但在保护作家、艺术家文化权益方面却相对滞后,作家、艺术家甚至报刊都成为网络免费内容供给者。这次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文著协”)与作家们通过联合申诉百度,维护作家版权,将使各大门户网站反思自己成长过程中对著作权人的种种侵权行为,并在发展过程中加强版权意识。
网络文化原创 亟待法律保护
网络时代是共享的时代。如果将自己作品放在网络上,与他人共享,这是正当的,现在的博客与微博,基本上都是放弃版权的,无偿在网络上传播。一些网站在博客文章发表时,设置了相关按钮:可以转载、不可以转载,可以评论、不可以评论。这都是尊重原创作者权益的举措。我们可以看到,网络文化发展,完全可以在理性的、有限的状态下进行,不必要通过大范围的侵权来实现一时的强势扩张。强势扩张的结果,可能是突然崩盘,因为大量的原创作品,版权在作者手中。
目前,中国的大量网站千篇一律,他们在技术上或人力上有预算、有投资,但在内容原创的投资比例,却几乎为零。正因如此,网络充斥着互相拷贝的内容,一篇原创文章可能被数十家数百家网站无偿转载,这在国外网站上是少见的。内容重复使网络难以提升文化品质,海量的网络文章,原创精品的又有多少?文化作品充斥着低俗趣味与抄袭复制,正与网络版权法治的不完善密切相关。
国家意志应该通过法律来体现,那就是保护原创主体,而不是保护产业实体。如果法律与政策不倾向于保护原创者,伤害的不仅是国家文化创新能力,还是社会公信力与道德力。
公共文化资源 国家应予支持
国家意志还应该通过基金等方式来支持原创作者。政府曾通过作家协会、文联、剧团、科研机构来支持文化原创或文化公益,而在网络文化如此强势的时代,对网络原创却支持甚少,即使有支持,也多体现在对技术公司的硬件和软件支持,对网络内容几乎没有支持与资助。
国家现在在大量减少文化艺术事业单位,使它们走向市场化,国家会支持其一部分补贴,但网络文化更需要国家大力扶持,因为数以亿计的网民能够通过网络获得免费的文化资源与信息。如果仅靠商业方式来提供,难以使真正的经典内容广泛传播。
我们知道,传统的文学刊物,编辑一层层审选,最终每期出版数十篇文章,它的精品意义当然远在网络文化作品之上。而网络完全是原生态的,网络编辑推荐的文章,有时更多的重视点击率,而作品内容与价值反而考虑在其次。那么,国家文联与作家协会为什么不能通过网络,免费向网民提供精品文化作品呢?对网络有影响力的作家、艺术家予以年度补助,让反映我们时代的文化代表作通过网络产生,或更多的将在网络上产生,决策者应该有这样的意识与眼光。
只要是国家文化课题、拿国家工资的国家文化工作者作品,原则上都应该放在网络上供全民共享,国家资助的学术课题也一样应该成为公共文化资源。
现在的问题是,该共享的文化产品没有实现有效的共享,而不能共享的私人文化作品,却被无偿共享。
利益分享模式 各方磋商确立
国家可以通过基金来支持网站的文化原创,而网站自身则应该通过签约作家、艺术家,使其成为作家、艺术家的新供养者。网站不仅要追求点击量,更应该有价值追求,也就是文化品质与美誉度的追求,价值追求会给网站带来长远的利益,而一味的通过低俗或转载侵权作品,获得点击率,只能是短视行为。
现在在版权保护方面做得比较理想的,应该是学术类期刊网络,譬如中国知网等学术刊物做到了下载透明。但是,即使如此,作者仍然分不到其中一杯羹。笔者注意到,自己的文章在知网上单篇最多的下载量达200多篇,如果每篇按四页面计算,就达800页面,每页面下载费0.5元,一篇费用达400元。如果有100篇文章,下载费可达4万元。这些费用现在均由网站与刊物获得,作者却无缘自己的作品利益分成。
显然,网站在建设之时就没有考虑到作者利益,如果考虑到作者利益,那么就应该给每位作者设立单独帐户,作者的归作者,刊物的归刊物,网站的归网站。现在的网站之所以故意模糊作者权益,是因为他们更希望这些利益成为刊物报纸所有,通过模糊增加刊物报纸的收入,来提升它们的合作积极性。那么,将来如果作者联合起来起诉网站,网站会不会引来巨大麻烦?
国家应该实行实名版权保护制度,只要网民在网站留下实名资料,他的作品被点击,原则上就可以获得相关的利益。网络应该根据流量向国家版权机构支付版税,内容制造商应该获得相关的利益。这种利益分享模式应该确立。一位有影响力的作者完全可以通过点击率获得不菲的收益,甚至通过点击率成为职业作家。
著作权人应该形成联盟,集体与网站谈判,每一个人都是孤立的,但所有的人联合起来,网站就得慎重考虑自己的合作对象了。只要一家网站首先签约100位著名作者,那么它的原创优势将会形成巨大的竞争优势,所以,“文著协”这样的社会组织扮演的角色极为重要。
这次由“文著协”与50位作家联合申诉百度,我们已看到了显著的效果,就是百度不得不低下头来,向作家致歉并承诺删除所有未授权的文学作品。
就目前的现状看,“文著协”这样的社会组织力量还很弱小,或者说话语权与执行能力都很有限。国家新闻出版部门甚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应该将文化版权的保护上升到国家文化战略的高度,予以重视。没有版权的有效保护,就不可能有优秀的文化作品出现,更不可能有大投资进入文化领域。
3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是经济发展的黄金时代,而现在随着中国经济的转型,国家文化发展的黄金时代正在来临。国家的软实力与国民的幸福指数,更多的将依赖文化的发展与文化品质的提升,因为文化更能与人的情感与心灵满足相维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