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哲人赫拉克利特曾经说过:“人不能同时两次掉进同一条河流。”香港特区政府在应对第一波甲型H1N1流感袭击香港时,没有重犯2003年面对SARS的错误,有了长足进步。
处置果断 措施得力
第一波甲型H1N1流感袭港始于4月30日下午,一名墨西哥旅客搭机由墨西哥经上海抵达香港,当晚出现发烧等症状,随后前往香港医院检查。5月1日晚,该名旅客被香港大学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患者。
特区政府高层在召开紧急会议后,5月1日晚20点40分许,特首曾荫权宣布将香港的传染病警戒级别由“严重”提升至“紧急”。同时,采取措施将患者曾入住的湾仔维景酒店的旅客和员工全部隔离,所有与患者曾有密切接触的人士都将接受至少7天的隔离观察。
香港食物及卫生局也同时宣布,自5月1日起,要求所有入境旅客填写健康申报表。各口岸加强监测旅客体温,如有超过38度者,会先在口岸医疗站检查,有需要再转介给医院。
与此同时,政府宣布追查、隔离、通报与墨西哥旅客同机经上海抵达香港的全部旅客;追查、隔离搭载该名墨西哥旅客前往酒店和医院的两位出租车司机,并将香港麦理浩夫人度假村辟为隔离有关患者和高危嫌疑者的地点。
一周后的5月7日下午,36名与墨西哥病患有紧密接触而须隔离的人士,离开西贡麦理浩夫人度假村、鲤鱼门度假村和玛嘉烈医院,结束7天的隔离。
5月8日晚上,墨西哥病患曾入住的湾仔维景酒店解封,354名旅客和员工重获自由。
在此期间,香港没有发生第二起同类病例。因此可以宣告,香港应对甲型H1N1流感首战告捷,从确认病情到拉响警报再到实施隔离,几乎是同步进行,港府在这一过程中,处置果断,且措施得力,没有争拗,没有延误。
回顾SARS 吸取教训
今年春天以来,一种新型的致命传染病——甲型H1N1流感在墨西哥生成,除了在墨西哥境内广泛传播外,至少二十四个国家出现了确诊个案及多于四十个国家或地区出现疑似个案。4月24日,世界卫生组织确认这是一种从未发现的甲型H1N1变种病毒所引致,向全球发出紧急疫情警告,并在之后将警告级别从4级提高到5级。
据病理专家研究显示,甲型H1N1流感与SARS比较,病毒传播的速度快,但杀伤力较低,全球甲型H1N1流感致死率为1%左右,墨西哥为6~7%,而SARS的全球致死率约为10%。
2003年SARS袭港,港府进退失据,贻误战机,损失惨重,共造成1,755人染病,其中299人死亡,包括6名医护人员,为香港有记录至今第二个最多人死亡的瘟疫。SARS事件导致香港经济遭受严重打击。
那是2003年2月21日,染病的广州中山大学退休教授刘剑伦来港出席亲属的婚礼,入住香港京华国际酒店911号房,将疾病传染给另外7名旅客。刘剑伦于2月22日往广华医院急症室求诊并在3月4日不治去世。
3月12日,世界卫生组织发出了全球警告,建议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并成立了一个医护人员全球网络协助研究SARS疫情。
2003年3月26日,香港淘大花园E座5个家庭14人出现SARS病症,直到3月31日,香港政府才对淘大花园E座实行隔离,整整耽误了5天,致使该住宅区300多人受感染,40多人死亡。
当时香港民众和舆论普遍批评特区政府缺乏危机意识、处理疫情不力、不主动要求有关单位提供疫情数据,以及官员为疫情处置的程序问题扯皮、争拗,贻误时机等,造成民众生命的惨重伤亡,并成为促使当年7月1日爆发反政府大游行的重要诱因。
香港政府当年应对SARS的惨痛教训,事实上也成了今年处理甲型H1N1流感的宝贵经验。
应对原则 生命为重
政府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原则与危机处理的原则大致相同:
1、以人为本,生命为重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与民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因此,民众的生命安危永远是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第一优先。而在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危机管理中,最容易经此洞悉领袖人物真实的道德品行和内心世界。是以人为本,还是以官为本,或是以利益集团利益为本,将在这一过程中显露无遗。
甲型H1N1流感第一波袭港,如果不以人为本,而是以促进旅游业和发展香港经济为优先,或以不得罪墨西哥等国家为考虑,不去隔离病患、相关酒店和相关人员,那么这起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不可能速决速战速胜。
2、信息透明,决策快速
在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信息透明至关重要,时间就是生命。是次甲型H1N1流感在香港出现后被迅速控制,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只有信息透明,才能保证政府决策的有效落实,促进了公众的全力配合,实现政府决策效率的最大化。假如墨西哥旅客被香港大学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信息未及时公开,假如从确症病情到拉响警报再到实施隔离,没有同步,而耽搁几天,病毒就有可能侵入小区,造成第二个淘大花园E座的惨况。
3、法律严明,规范行为
一个法制社会,首先是法律严明,规范了人们在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的法律义务、责任和权利,凡违反法律规定,隐瞒、缓报、谎报疫情,对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劝导不予配合或者阻碍、干涉调查,以及拒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追究相应的刑事和民事法律责任。
假如在是次甲型H1N1流感袭港中,墨西哥患者曾入住的湾仔维景酒店的旅客和员工擅自脱离隔离,假如两位搭载患者的出租车司机仍未主动现身,由此造成病毒的扩散,势必被追究刑事或民事的法律责任。
总结经验 以利再战
港府应对甲型H1N1流感第一波袭港初战告捷,为应对可能到来的下一波袭击,特别行政区政府应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以利再战,至少在以下两方面可以改进和加强:
1、政府发言人与媒体的有效互动机制。不仅通报疫情,还要解答香港市民的关注点,例如,逃逸隔离人士应承担的刑事或民事的法律责任。再如,被隔离人士可得到的经济补偿。
2、预警的提前机制。一个与香港没有直飞航班的墨西哥病患,就把香港搞得如此这般紧张,如果是从与香港有紧密联系的地方,如中国内地、美加、英国、澳洲等地来港的病患,情况可能更加复杂,动用的资源势必更多。因此,提前预警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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