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转型正义”,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的报告,可以定义为“一个社会处理大规模滥权的遗绪所进行和建立的所有程序和机制,其目标在确定责任、服膺正义并成就和解。”换言之,转型正义指的是在一个民主转型的社会情境下,对威权时代遭受国家暴力的人权侵害事件,在厘清真相与符合正义的原则下,对受害者予以释放、平反、道歉和赔偿,或对加害者进行司法上的追究。 在2016年5‧20就职演说中,蔡英文宣示了新政府转型正义政策的路线图。首先,她将在总统府内成立“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并在三年内完成转型正义调查报告书;而在调查报告书完成后,新政府将进行后续的转型正义工作,期望能“挖掘真相、弥平伤痕、厘清责任”。同时,蔡英文在就职演说中也表示会“秉持相同的原则,来面对原住民族的议题”。 她在演说中明确提及的“真相与和解委员会”,至今尚未成立;未在演说中明确提到的“总统府原住民族历史正义与转型正义委员会”,反而后发先至,已于去年8月1日设立。在该委员会成立当天,自兼召集人的蔡英文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公开道歉。依据蔡英文亲自核定的《总统府原住民族历史正义与转型正义委员会设置要点》,该委员会的目标是为了“落实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动历史正义与转型正义,并且建立原住民族自治之基础”,其任务包括“搜集、汇整并揭露历来因外来政权或移民所导致原住民族与原住民权利受侵害、剥夺之历史真相”,也包括“对原住民族与原住民受侵害、剥夺之权利,规划回复、赔偿或补偿之行政、立法或其他措施”,并且希望接轨国际潮流,“积极落实联合国原住民族权利宣言”。 由于台湾原住民族遭受汉人移民、日本殖民和国民党威权统治的历史事实,以及他们在政治经济与社会文化地位相对弱势的现实处境,蔡英文政府推动的原住民族转型正义政策,具有一定程度的民意基础,社会冲击也相对较小。然而,对于如何处理国民党威权统治时期的转型正义问题,特别是关于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国民党“不当”党产,以及“去蒋化”等问题,台湾社会各界仍处在争议不休的状态,反弹尤其激烈的是已经在野的国民党。 首先,至今届满七十周年的二二八事件,以及其后数十年期间发生的白色恐怖,从解严至今的30年来,并非完全没有处理。或许,更正确地说,二二八事件与白色恐怖相关政治案件中争议与副作用较少的部分,即真相调查、赔偿受害者、追思纪念与和解等工作,从李登辉、陈水扁再到马英九的历任政府已经做了不少,但转型正义的未竟之业还有很多。举例来说,曾经作为加害者一员的众多党政军特及公检法系统人员是否应予公示或追诉?威权时代遗留的大量政治档案应否公开?对于威权统治时期发生的大规模人权侵害案件,两蒋应负什么责任?国民党及其附随组织的庞大财产如何处理?触及这些敏感问题,也就意味着转型正义进入“深水区”,蔡英文政府是否有能力妥善处理,抑或是治丝益棼,反而造成台湾社会更大的撕裂,甚至可能有损两岸关系,皆有待后续观察。再者,转型正义在理念上容或简单易懂,但由于历史真相难求,诠释观点殊异,再加上现实的政治纠葛和利益算计,在朝向转型正义深水区迈步向前的同时,也可能同时开启了潘多拉的盒子,释放出更多加剧社会撕裂的精灵,其结果或未必能够抚平历史伤痛,也未必能够真正促进社会和解。 其次,回顾台湾过去30年的民主转型过程,台湾选择了一条特殊的转型正义道路,亦即是由民主化的国民党政府所主导的道路。行政院先是在1990年成立“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组”,接着在1992年公布《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1995年,李登辉代表国民党政府公开致歉,并于同年通过《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补偿条例》,设置财团法人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对受难者及家属进行赔偿;1996年至2004年为止,基金会共审核通过2,000多件申请案,每名受难者或其家属获得10万至600万新台币不等的赔偿,最终有近万人受领总额约71亿多新台币的赔偿金。此外,1995年亦通过《戒严时期人民受损权利恢复条例》,解除白色恐怖受难者和政治犯在担任公职、教职及专门职业的资格限制,并且恢复他们领取退休、保险和抚恤金的合法权利。同样在李登辉执政期间,1998年通过《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条例》,获得赔偿的政治案件有6,000多件。在陈水扁和马英九任内,大体上是延续并完善这些由李登辉所启动的转型正义政策。 虽然过去由国民党政府启动的转型正义工程难以令所有人满意,比如说并未追究或追诉两蒋乃至于其他加害者的责任,也并未公布威权时期的全部政治档案,但这不也促成台湾得以不经流血代价而完成“宁静革命”?否则,若是明知党产要被穷追猛打,两蒋要被视为必欲去之而后快的威权象征,甚至大大小小的加害者也要一一被追诉,那么当时手握军警特力量的国民党政权还可能轻易就范,并且顺应民主化的大势吗? 蔡英文政府一上台即高举转型正义大旗,不能说没有追求较高标准的转型正义的使命感,但过去一年的实际作为让人怀疑民进党另有所图。为了化解外界疑虑,赋予转型正义更高的正当性,民进党政府切莫把转型正义当作“无本生意”,更不可“夹带私货”:终于有机会戴上行政和立法绝对优势的权力魔戒,民进党在清算国民党的历史负债及其丰厚党产的同时,又能独占“正义”的名与利,甚至更能因此确保民进党的长期执政,何乐而不为? 然而,正义的目的必须经由合乎正义原则的手段达成,如果一味急于速成而抄快捷方式,甚至罔顾民主法治的基本原则(比如已经施行的《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已有滥权和违宪之嫌,而尚待完成立法的《促进转型正义条例》又隐然有过度扩大化的倾向),那么最终带来的可能是“转型不正义”的后果。因此,在推动转型正义政策的同时,蔡英文政府的态度自当谦卑、谦卑、再谦卑,手段也应该审慎、审慎、再审慎,方能真正贴近原先预期的政策目标,亦即挖掘真相、弥平伤痕与厘清责任,而非只是斗臭两蒋,打趴国民党,撕裂台湾社会,所成就的只剩下民进党的一党之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