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立法会议员 邓家彪
摘要:本文回顾香港立法会发展,指出第五届香港立法会被反对派主导,议事低效且成极端政客秀场,第六届反对派行为升级引发“黑暴”和港版“颜色革命”,破坏了香港繁荣稳定。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完善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夏宝龙提出“五个善于”为爱国者议员立标。作者作为第七届参与者,见证了这一积极变化:一是核心职能提升,如审议《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时,广纳业界意见、促政府“同步施工”、实现行政立法良性互动,提升法案质量与公信力,凝聚共识;二是职能深化,通过实地视察、申诉处理及跨境考察交流,体察民情、推动政策、促进认知;三是主动作为,成立小组委员会搭建政策聚焦平台;四是总结五项原则,包括做好法案审议、议会常态化走进社会、鼓励设专题小组委员会、多元传播、不忘初心使命。最后指出,“完善选举制度”与“爱国者治港”扭转立法会政治生态,为履职和良政善治奠基,新时代立法会稳步前行。
一、拨乱反正的历史必然
本人曾担任第五届立法会议员(2012-2016年),亲身经历了立法会被反对派主导的不理想状态。彼时,立法会议员被媒体塑造为必须“依理念行事”和“以选民为先”,而忽视“议会作为整体”的宪制伦理和社会价值,不讲团结协作,只讲阵营对立和社会撕裂,导致议事效率低下,甚至沦为个别极端政客的表演场。及至第六届立法会,情况更为极端:从宣誓风波开始,反对派有系统地背离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忠诚(即拥护《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对一国两制的尊重。其行为逐步升级,最终演变为2019年的“黑暴”和港版“颜色革命”,企图以战争式对抗瘫痪议会、政府乃至整个社会。这一事实表明:反对派议员为谋求自身政治利益,持续破坏立法会的有效运作、公众形象和宪制功能,只会令立法会丧失其核心功能,彻底破坏香港的繁荣稳定。
因此,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果断释法并完善香港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确保立法会议员必须是贤能爱国者。此举标志着香港立法会拨乱反正的开端,更是香港由乱及治、迈向良政善治的关键转折点。全国人大相关决定明确指出,完善选举制度旨在“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并强调必须“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切实提高特区治理效能”。随后,夏宝龙主任提出的“五个善于”(善于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善于破解发展矛盾、善于为民众办实事、善于团结力量、善于履职尽责),更为爱国者议员的能力与行为树立了清晰标准。
二、新一届立法会的实践:效能提升与职能拓展
作为第七届立法会的参与者,本人亲身见证并体验了在“爱国者治港”原则下,立法会运作发生的积极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核心职能提升:立法审议更深入、更高效、更具公信力
立法是立法会的天职。本人本届曾两次担任法案委员会主席,其中审议《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下称《强报条例》)的过程尤具启示意义。
《强报条例》具挑战与争议,该法案要求25类特定专业注册人士(涵盖教育、社福、医疗等领域)承担强制举报虐儿的法律责任。立意虽善,但实践层面引发巨大争议:专业范围界定是否合理(为何不包括家庭佣工、教练等)?“严重伤害”的判断标准模糊(如掌掴、打手板是否需立即报警)?强制举报是否剥夺专业判断空间?实时举报是否必然符合儿童最佳利益?相关执法部门能否承受?这些问题直接触及法案核心执行者的疑虑。
要厘清当中的法益与伦理,这对委员会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故委员会历时近11个月、召开9次会议,进行了深入审议。关键策略在于:
第一,广纳业界声音:采用“议员提名制”的方式处理公众参与,经议员提名,邀请80多个具代表性的专业团体(并非个人),分医疗、教育、社福三组专场出席表达意见。此机制确保了参与团体的专业性和代表性,促进了议员与业界的实质交流,使意见聚焦法案内容本身“有备而来、有的放矢”,有效防止议题被“骑劫”。
第二,促成政府“同步施工”:在法案未通过时,推动政府部门开展拟议法例中赋权部门发出《强制举报者指南》(依法例第7、8条:署长可发出指引)的筹备工作,令立法效果和法例门槛更具预见性。在落实“爱国者治港”前,政府绝不会在未通过法例前就准备“指引”,但基于现时议会与政府以互信为行事基础,一切以“结果为目标”(即齐心加强保护儿童)。故此,政府在立法审议阶段,就组织医疗、教育、社福三组顾问团,筹备指南,并争取在审议阶段就指南草稿征集意见。
第三,行政立法良性互动:法案委员会与政府当局保持紧密沟通,避免只在会上对话,同时着重会外沟通协作,举例,给予政府更宽松的立法时间表(如两个会议可相距两个半月)准备。政府展现诚意,从善如流,根据审议意见提出多项重要修正案,大幅改写原草案:引入更清晰具体的“严重伤害”定义列表、将罚则改为情节严重者(如明知故犯或后果严重)才处以监禁的两级制。
成果与意义:
提升法案质量与认受性:深入审议和吸纳专业意见,使最终法案更符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赢得了法案委员会及主要政团的广泛支持。
展现议事质素:即使面对非委员会议员提出“加辣”修正案(指刑罚过轻)时,多数议员基于情理和审议基础进行有力反驳,未再出现“含泪支持”等消极场面,体现了理性议政的新风。
凝聚社会共识:重视并响应业界忧虑,减轻其心理压力,将“被强迫感”转化为共同承担保护儿童责任的“齐心协力”(“望多一眼、行多一步”)。此过程本身即是立法会提升立法能力、凝聚社会的体现。
(二)职能深化:体察民情、推动政策、促进认知
新一届立法会积极拓展其功能,更深入地联系市民、了解政策、推动发展。须着重实地视察与申诉处理,让市民看到议员走出议事厅,“落区”访民情、察实况、做调研,切实发挥官民桥梁作用。担任申诉个案主席期间,收到团体申诉要求改善露宿者支援政策(尤其关注女性露宿者需求),随即组织实地视察庇护宿舍(含女性专区),亲身评估管理、私隐保障等情况,避免仅听取单方面申诉,为政策检讨提供了客观依据。议员通过实地视察,也能更有效把握问题症结,提出务实建议,推动社会关注和政策优化。而议员通过实地视察居民关心的问题,借助媒体报道,强化了议会实干为民的公众形象,增强了公众对议会的信心。
强化跨境政策考察与交流,引进国家先进技术和经验。本人任福利事务委员会主席期间,利用休会期组织访问广东省,考察内地养老服务。议员亲身考察加深了对内地养老模式的理解,也有助引起社会效应和关注,并在轻松环境中促进了议员与官员的全过程交流,共同认识化解潜在分歧。
(三)主动作为:成立小组委员会搭建政策聚焦平台
在议会内成立专题小组委员会,也是本届立法会议员采取更主动、深入推动某范畴或主题的政策的平台。例如,本人先后在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下成功推动成立“改革扶贫政策和策略小组委员会”、“巩固及促进九龙东第二个核心商业区政策事宜小组委员会”。成立小组并担任主席,透过六次会议、两次视察和一份议会研究,透过议会促使政府推动九龙东CBD迈向产业发展,主动招商引资,推动政府变革管治方式。
(四)总结和建议
总结第五届及第七届立法会的工作体验,归纳五项原则:
- 做好法案审议工作属最优先职能
在与政府积极互动的态度下,议会担当政府和社会之间桥梁,特别在具争议的法例制定过程中,可考虑利用“议员提名制”的听证会,扩大公众参与度,让社会或界别声音在审议其中,同时可避免议题被政治骑劫,让社会看到议会实实在在地为立法进行工作。
- 议会走进社会常态化,落实“爱国者治港”下的议会更具社会和界别多元性
议会本应该是一个整体,揉合不同界别出身的议员,“落区”绝不能只是地区直选议员的专利或专长。因此,善用立法会整体平台,常态化落地视察的机制,例如立法会与十八个区议会交流及听取区议会提出问题后,可拣选一定数量议题落地调研视察,又例如申诉制度进一步强化落地视察的工作方式。
- 鼓励议会设立更多具时限的专题小组委员会,作为让议员主动推动政策的有效工具,强化自下而上的政策倡议功能
议会不应只被动配合政府施政日程,还应主动推动政策,今届立法会至今成立了约三十个专题小组委员会,小组数量和类型多元化,足见议员的积极性。然而,三十个小组与全体立法会议员人数明显仍存在差距,建议增加议会资源,以开设更多小组委员会。同时,应如同“动议辩论案”一样,采用“稀者优先”和“抽签制”来确定小组委员会的成立,突显成立小组委员会的重要性。
- 建立多元传播渠道,简明扼要通俗化落地解说,体现为民众办实事
政策法例原文繁琐难懂,市民忙于三餐难以花费大量时间审阅条文,因此议会必须担任解说角色,深入社区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市民讲解政府的立场、法规与政策,例如走访地区、工会、商会就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进行大量解说,保证惠民政策能够有效落地之余,市民亦能感受到“由治及兴”的果实。
-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深刻认识其权力源自国家与民众的授权。身为香港的代表与社会行为的表率,应克己奉公,以身作则;深入了解社会实情,聚焦民生福祉,积极为民发声;致力团结各界,切实排解民生忧难;坚定在议会中维护法治公义,全力保障国家安全,积极推动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三、新气象与新使命
“完善选举制度”与“爱国者治港”原则的落实,从根本上扭转了立法会的政治生态,终结了过往的对抗与瘫痪。通过《强报条例》等法案的审议实践,新议会展现了立法核心职能的显著提升——审议更深入、互动更良性、效率与公信力并重。同时,实地视察、跨地域考察、有效处理申诉以及设立专责工作小组等举措,有力拓展和深化了立法会体察民情、推动政策认知与发展的功能。这些结构性的积极变化,为立法会有效履行其宪制赋予的立法、监督、代表职能,促进香港良政善治,维护长期繁荣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新时代的立法会,正朝着提升治理效能、更好服务香港市民的方向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