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马志毅
2022-6-14
生物安全事关国家安全。生物安全出问题,势必影响社会稳定大局。
近期,俄罗斯公布了美国研发、制造生化武器的证据,并要求联合国安理会讨论美国在乌克兰研发、制造生化武器的问题。与此同时,韩国釜山市一些民众也收集到釜山港美军生物实验室秘密研制生化武器的资料和证据,希望通过公投的形式,促使韩国政府同意关闭美军生物实验室。
上述事实表明,生物武器威胁,作为有别于传统战争形式的新型战争已经出现,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制度建设、体系建设、队伍建设等各环节发力,积极有效地做好防范,为应对这种新型战争做好充分准备。
充分认识全球生物恐怖与生物武器威胁的形势
21世纪初以来,随着生物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国际安全形势的剧烈变化,生物安全愈发成为相当长时期内威胁国际和平与发展的紧迫问题之一。新冠肺炎疫情使全人类面临着传染性病原监测、病原类型甄别、发现传染性病原后处置、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问题,归根结底都涉及到生物安全的监控与处置。
2020年10月17日,我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并于2021年4月15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的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法治体系建设迈入了新阶段;但同时也应看到,以我国现行的生物安全制度保障体系,要抵御生物恐怖与生物武器威胁还存在一些短板。
美国是世界上唯一公然研发并使用三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家。其生物武器的研发对全球人类和所有物种构成了巨大威胁。美国退出生物武器条约后,在全世界建立了200多个生物实验室。在这些实验室附近,频频出现病毒暴发情况。生物武器同核武器一样属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生物武器所造成的杀伤力和破坏力甚至可能大于核武器,而且获得生物武器比核武器容易得多。生物武器可针对不同人种设计组装特定病毒,攻击特定国家种族或人群,引起大规模传染病乃至跨国传播,是对全人类生命与健康的巨大威胁。生物武器可通过设计组装特定病毒危害目标国牲畜和禽类,引起经济混乱,并因借助水、空气、动物、冷链运输、信件、快递包裹等作为媒介进行传播,具有隐蔽性强、成本低的特点而被称为“廉价杀手”。生物武器带来的不仅仅是死亡和疾病,更会带来无尽的恐慌和道德的危机,最终给全世界带来无尽的灾难。
美国20年来一直阻挠建立《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核查机制,拒绝接受对其境内外生物设施的考察,这令国际社会极为不安。俄在对乌克兰特别军事行动中发现美在乌生物实验室储存了大量危险病毒。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曾经在远程视频记者招待会上指出,美国在中国和俄罗斯的周边国家“密集地部署生物实验室”,并且不愿公开其生物实验室的研究内容,其行为和目的令人生疑。
生物武器对我构成威胁的严峻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科学自由与科学限制之间的界限不清晰
现代生物技术的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但也可能威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一些国家以增强抵制生物恐怖与生物武器袭击和应对传染病的能力为由,不断强化生物防御战略部署,持续开展全方位、超乎正常需求的研究开发,导致遗传改造、人工合成病原微生物频繁出现。这种现象还没有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目前从法律规范上还没有针对生物技术的两面性清晰地界定生物技术的禁区。
2. 我与国际生物实验室水平还存在差距
美国现拥有15家BSL-4实验室,1,300余家BSL-3实验室,而防护能力达到BSL-4等级的就有10家,但我国目前只有一家法国援建的BSL-4实验室。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在传染病的基础研究及鉴别和诊断技术、药物疫苗研制与储备、疾病信息分析和预警、科技人员培养、相关知识的普及宣传等方面还有差距。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提醒我们,世界充满生物威胁和生物风险,如果不投入更多的资源发展生物科技,当危机来临时将陷入极大的被动。
3. 我国军事生物安全保障体系尚不健全
随着生物科技时代的到来和生命微观空间的开辟,未来的军事生物安全将成为关系到军事安全和军事利益的核心问题。面对未来日益复杂多变的军事生物安全形势,我应加强由军事部门主管军事生物安全的权力,在中央军委统一指挥下,建立应对军事生物安全各类问题“全视角”“全方位”的保障体系。在美国政府发布《国家安全:美国正在面对的长期新兴威胁》报告中,生物技术被列为战略性武器类别中排名第一位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在重大事件和人口变动类别中,传染性疾病又位列第一;同时生物武器也可以制造传染性疾病。这意味着生物威胁在生物技术、人工智能、自主无人系统这几类新型威胁中均居突出地位,生物技术与生物武器在美国战略界和决策者心目中占据了很高地位。而美国的生物防御战略更重要的目标是夺取和维护美国在现代生物领域的霸权。同时,美国高度关注战略竞争对手的生物技术研发,严格限制新的生物技术流向战略竞争对手,并竭力打压竞争对手的生物产业。对中国来说形势将会愈发严峻,亟需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及早制定适合国情、完善的生物防御战略。
有效防范生物武器威胁的对策建议
新冠肺炎疫情已逾2年,我应以此为契机,总结经验,重新审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法律问题和技术问题,将传染病的防控纳入国家“生物武器防御”计划中,尽快建立本国的“生物盾牌工程”。具体建议如下:
1. 加强生物防御研究核心机构建设
一是设立中央军委领导下的生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依托行业协会适时制定和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体系;三是在加强现有生物防御研究机构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生物防御研究机构类型,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的资源,充分释放创新活力,实现优势互补,构建生物防御研究协同创新体系;四是依托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等生物防御研究优势机构,建设一批区域性生物防御研究中心和临床试验评估中心,配套建设一定数量的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菌毒种资源库;五是建设国家生物防御药品、疫苗、检测试剂和特殊医疗物资的生产及储备基地,提高国家生物防御产品战略储备能力。
2. 加强生物安全保密工作
由于生物技术的研发应用不可避免地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使得正常交流和非正常交流的界限有时难以把握。为此,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生物安全方面的保密教育,切实增强有关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涉及生物安全的工作人员和科研人员,时刻绷紧生物安全保密这根弦;严禁非法大规模提取人类和动植物基因。在国际交流中严防泄露涉及生物安全的国家秘密,有效保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严禁外资进入各类生物防御研究和核心应用机构,加强对生物防御研究机构人员的政审。
3. 建立全方位生物安全应急管理网络,坚决守牢国门关口
一是推动生物安全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打通条块分割的生物安全管理格局,瞄准生物安全领域全局性、基础性、关键性的科学技术难题,深入开展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及标准化体系等研究,建设国门生物安全资源数据库,搭建国门生物安全决策智库;二是建设生物安全大数据监测信息平台,开展生物安全隐患的监测、识别和排查;三是布局机场、口岸、车站、地铁等人口密集区气溶胶侦查、采样、检测,储备生物大数据,完善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
4. 明确生物防御研究重点方向,构建军民一体生物安全防控体系
生物武器杀伤力的主要负载是生物战剂、载投工具的结合体,属于细菌、病毒、立克次体、衣原体、毒素、真菌等6类生物战剂的范畴。离开载投工具,生物武器就不易发挥作用。要对可能的生物武器及其防御措施有超前研究。重大传染病疫情、生物恐怖袭击等生物安全事件具有突发性、不可预测性,且没有军队和地方之分,其特征和防控规律决定了维护生物安全必须走军民融合的道路,重视相关装备生产链和供应链安全。针对我国生物安全面临的现实威胁以及生物防御研究的短板,科学布局我国生物防御研究的重点方向。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军地协调、资源共享、协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制,提升国家应对生物安全威胁的治理能力。
5. 建立特别路径,加快审批针对性产品,增强我国在生物防御产品研发领域话语权
一是利用好已有机构,统一遵守生物安全法令和执行中央命令,负责生物防御产品的研发与管理,制定产品研发的战略规划,协调国内各类生物防御研究机构的有效合作、推动产品研发中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的有机结合;二是注重生物防御产品的早期研究、临床实验、监管批准、规模化生产和商业市场拓展全链条研发支持与管理;三是积极扶持确立一批生物防御产品研发企业,提供经费及技术服务支持,建立产品研发长效机制,加快攻克产品研发“卡脖子”技术,有效突破产业瓶颈,牢牢把握产品研发的主动权;四是加强产品研发平台体系发展,注重同类威胁不同类型产品的并行支持,增强产品研发的弹性与可持续性;加强国内生物防御产品研发与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保持能够满足国内生物防御产品需求的生产能力,防止供应链与生产链断裂。比如冷链运输中,冷藏储存过程中要有气溶胶检测,确保生物安全。大型场馆经气溶胶核酸检测,物理消杀,动态清零,可以逐步开放。机场国际国内区域空调要有气溶胶核酸检测、物理消杀,保证密闭空间生物战剂动态清零。气溶胶核酸检测技术是当前生物安全防御的关键技术,应给予优先支持,加速研发、审批、推广应用,以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利于社会活动的正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