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国家的对外政策及其决策者都难以摆脱本国和本民族文化的熏陶和羁绊,任何一个国家的对外政策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个国家的文化价值观。但由于国家性质和文化性质的不同,文化在国家的对外政策中所占的分量也不同。目前,在世界大国中,大多数国家是民族国家(nation state),其国家认同是建立在对本民族的认同的基础上。而美国却比较特殊。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美国是把13个主要来自欧洲各国的移民组成的、相对独立的英属殖民地“合众为一”而形成的。这些来自不同国家、有着不同宗教信仰、不同语言文字、不同生活习惯的人为何认为他们是美国人呢?因为他们都信奉自由、平等、民主、自治等原则,很多州在美国独立前就已经将这些原则付诸实践。所以美国自视为建立在理念上的国家(idea-state),美国人的国家认同不是靠种族、宗教、语言、出生地来确定的,而是靠他的理念(idea)来确定的。具有了美国理念的人就是美国人。如John O’Sullivan 认为“美国人是通过对一整套自由主义政治原则,特别是体现在《独立宣言》和宪法中的自由和平等原则来界定的”。
为什么选择文化角度解析美国人权外交
由于美国独特的建国经历,体现着美国文化价值观的“美国信念”(American creed)在其国家认同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美国人就是靠美国信念而凝聚在一起而成为国家的。而对于其他国家而言,文化价值观对国家形成和延续的意义远不如美国那么重要。比如,中国人即便搞不清楚什么是中国文化价值观,还会认为自己是中国人,因为我们都是黄皮肤、生长在这块土地,都讲汉语、都有对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而美国人如果没有了共同的文化价值观,这个国家就有可能土崩瓦解。所以美国是一个高度强调文化价值观并具有较强烈且一致的文化价值观的民族。 美国人在文化价值观上的一致性在对外政策上表现为,“无论他们对具体政策意见多么不一致,他们都信奉这样一条原则:支持自由和民主是美国精神的一部分。美国人不会支持这样一种政策,即,它不能充分体现美国人所信奉的那种普遍的和不可分割的权利和价值观的政策。”
同时,美国民主政治和对外政策决策机制比其它国家更容易受到公众舆论的影响。在美国,民众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国家对外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民众在对外政策中所持有的信念和倾向通过各种形式反映到国家对外政策的各个环节。如,美国的对外决策权力由总统和国会分享,国会在诸如宣战、战争拨款、对外援助等事务上有相当大的权力。由于国会议员都是民选产生,对选民的意见非常敏感,所以一般倾向于迎合民众的意见。其结果正如美国学者J?斯帕尼尔所指出的那样:“我们的政治领袖们反映了美国社会的价值观念,每当他们在执行国家的对外政策中似乎要漠视这些价值观念时,他们总会受到政府行政部门、国会、反对派以及新闻界人士的批评。” 由此产生的结果是,在对外政策中奉行现实主义路线的政治家在美国历史上评价都很低,如冷战时期的尼克松和基辛格。
中国从事美国研究的资深学者对文化在美国对外政策中的作用也有同样的见解,如资中筠先生认为,美国的对外政策表现出“与宗教信仰相联系的一种传教士的狂热精神”,不理解美国文化,就很难理解美国人的对外行为模式。 离开美国的文化背景研究美国的对外政策就会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美国人权外交 手段还是目的?
中国民众普遍认为,“人权”是美国为实现现实利益的手段。如2003年美国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对伊拉克发动战争,中国舆论普遍认为美国是为石油而战,至少石油利益是美国对伊战争的主要原因,而美国人宣称的民主、人权、反独裁专制只是美国发动战争的幌子。一些中国学者也持有相同的观点,如,一本学术期刊上刊登的一篇论述美国人权外交的文章中这样写道:“人权外交充分反映出美国政府利用人权问题,结合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为自己政治经济军事利益服务的实质。它们对于人权外交干涉别国内政、损害他国利益的情形视而不见,对由此造成的人道主义的灾难熟视无睹,这是一种建立在严重侵犯别国主权和尊严基础之上的强权政治。美国推行‘人权外交’的真正用意,并不是他们宣称的为了‘关心人权’、‘保护人权”’,而是为了美国自己的利益,借人权干涉别国内政,谋求世界霸权,以便在全球范围内确立美国统治下的国际新秩序。“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民主制度的国家,美国向来以世界最自由的国度、最尊重人权的国家自居。民主、自由、人权是美国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为什么美国在国内真心实意地搞民主、人权,在国际社会就一定是借民主、人权实行霸权呢?如果推进民主、保护人权这些道义上的追求只是美国发动战争,谋求现实利益的幌子的话,美国为什么需要这个幌子来掩盖它的真实目的呢?
我们知道,人类历史上的许多重大战争都不需要幌子。不仅如此,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世界强国奉行“强权即真理”(Might is right),强国侵略甚至吞并弱小国家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德国的威廉二世不就宣称要“用德国的剑为德国的犁开辟土地”吗?如果国家需要“幌子”使对外侵略行为变得冠冕堂皇,符合道义的话,可以使用的幌子很多,如日本对东亚国家发动的殖民侵略战争冠之以“建立大东亚共荣圈”的美誉,但世界上除了美国外,还没有一个国家曾使用过“民主”、“人权”这样的幌子。民主、人权真的是美国的幌子吗?美国为什么要以“民主”、“人权”为幌子?
此外,如果说在美国对伊战争这个事件上我们无法排除美国以“人权”名义获取石油利益的话,在有些事件上我们很难找到美国“人权外交”背后的那个险恶用心。如1999年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发动的科索沃战争,美国的理由是那里发生了人道主义危机,美国不可坐视不管。中国大部分学者认为,这是一场侵略战争,美国此举的目的是通过控制南联盟来遏制俄罗斯,推进北约东扩。但事态的发展出乎他们的意料。这场战争的结果是俄罗斯迫使南联盟接受了北约的停战条件,而被中国视为“民族英雄”的南联盟主席米洛舍维奇不仅在战后本国的大选中败北,而且被他的同胞——塞尔维亚警察逮捕后送到国际法庭受审,被判处反人类罪等10多项罪名后死在狱中。捷克参与了北约的这次军事行动,当时的总统哈维尔1999年4月在加拿大国会发表演说时说:“科索沃没有可以使某些人感兴趣的油田,任何北约成员国对科索沃没有任何领土要求,米洛舍维奇也没有威胁任何北约成员国或其他国家的领土主权。尽管如此,北约却在打仗,正在打一场代表人类利益、为了拯救他人命运的战争,因为正派的人不能对国家领导下的系统性地屠杀他人坐视不管。正直的人绝不能容忍这种事,而且,绝不能在能够救援的情况下而不施援手。”
其实,人道主义干预是受到联合国认可的,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在科索沃的军事行动也是经联合国同意的。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在战后(1999年9月)这样说:主权绝不是一张容许国家践踏人权和人的尊严的通行证,主权意味着责任,而不仅仅是权利。
从科索沃这个事件中,我们很难找到美国人权背后的“真实目的”。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美国介入索马里内战、美国出兵卢旺达等。由此我们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人权并不总是手段,有些时候人权有可能就是目的。联系到上面谈到的美国的决策机制,政治家可能会以“人权”为名谋求私利,但由于美国的对外政策必须得到大多数民众的支持,至少是不反对,所以美国的人权外交必须被民众所接受,而如果政治家能以“人权”为名说服民众支持政府的对外政策,并愿意出钱、出人的话,说明美国民众真诚地相信人权必须得到维护、真诚地希望促进别国的人权,并愿意为此承受损失。所以,在美国对外政策中,政治家有可能会把人权当手段,但对民众而言,人权就是目的。
美国有没有可能放弃人权外交?
美国的信念——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等是美国的立国之本。美国人权外交的根源在于美国人的两大信念:美国例外论和美国的“天定命运”。美国例外论是指美国是“上帝的选民”,美国与众不同,美国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美国在各方面都优越于世界上其他国家。早在1630年,当温斯罗普带着那批摆脱了宗教迫害的清教徒终于找到实现其宗教信仰的理想之所时,他不无感慨地说:“我们将成为整个世界的山巅之城,全世界人民的眼光都将看着我们。”
美国学者杰里尔?罗赛蒂称“美国例外”是美国人的一种命定感——“相信美国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优越感以及使世界基督教化和美国化的必要性”。也就是说,美国“例外论”意味着“上帝是在美国一边,美国代表着进步和未来世界最好的生活模式。”
“天定命运”是指清教徒作为“上帝选民”的特殊身份是与他们在世间的拯救人类的特殊使命联系在一起的。这就是上帝与清教徒之间签订的盟约。美国成立后,这种观念对美国认识和处理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美国革命前夕,托马斯?潘恩就在他的《常识》一书中宣称,“美国的事业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整个人类的事业。我们有能力开创一个新世界。” 由于美国作为“山巅之城”与其他国家的主要区别就在它享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民主政体,所以,其他国家得到拯救的方法就是实行与美国一样的民主制。美国前副总统戈尔曾言:“新大陆的神秘使命是以现代民主制的诞生而完成。” 美国学者拉尔夫?加布里埃尔更是明确地指出:“美国的民主制――把世界从专制的压迫中解放出来――正是基督教赋予美国的把世界从撒旦统治下拯救出来使命的世俗表达。” 。
这两大信念源于北美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地区的基督新教(清教)文化,后来也被其他殖民地所接受,成为各殖民地共同的历史起源,形成了美国早期国家认同的基础。美国建国后“例外论”和“天定命运”逐渐扩展为整个美国的集体记忆,成为美国人根深蒂固的普遍的信仰。尽管很多当代美国人不会再以清教的选民思想去论证美国的特殊性,但美国不同于其他国家,美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民族,并因此承担着把美国的民主、人权价值观传到世界各个角度的意识,这些仍然普遍存在于美国人对国家的认同中。
由此可知,由美国的文化价值观所决定的促进民主和人权是其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决定着美国能否继续成为今天的美国。如果把民众、人权这些价值观从美国人的认同中抽掉,就如同把汉唐盛世的历史从中国人的记忆中抽掉一样,美国人看世界的视角和对自身角色的定位将会大为不同。亨廷顿认为国家利益源于国家的认同,认同来自于文化和信仰。因此,如果美国的文化和信仰变化了,美国的国家利益也就改变了,美国人也许就不会有现在的优越感和使命感了。没有了优越感和使命感的美国将与其他国家没有两样。
此外,美国是否在世界推行民主和人权直接关系到美国的安全。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在国家安全战略中谈到,美国的安全利益包括人民、领土和生活方式(即美国的价值观)三个方面。世界上不民主、侵犯人权的国家是对美国价值观的挑战,而且由于美国是世界上最民主、最讲人权的国家,他们会把美国视为众矢之的,首先对美国造成威胁,进而威胁世界。因而只有全世界的国家都民主化了,才能保证美国的安全乃至世界的安全。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人权”联系着美国的过去和未来,人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美国对自身存在的价值的理解和美国的安全。如果把它从美国的国家对外政策中抽掉,美国就不再是现在的美国了,美国也就愈发不安全了。 美国学者也清楚的认识到这点:“人权注定保留在美国的对外事务日程上。美国在这个问题上别无选择,美国将永远不会放弃人权外交。”
为什么中国人普遍不相信美国的“人权外交”?
在中国,除了少数研究美国问题的专家以外,大多数民众甚至学者对美国的人权外交不以为然,认为人权外交就是美国政策实现国家现实利益的工具。依笔者管见,从中国文化的角度来分析,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中国在东亚几千年“天下老大”中心地位使中国人形成唯我独尊的心态,中国人对比自己强大的国家有一种天然的排斥。自中国近代被迫卷入到世界体系中后,中国从来没有对强国有过好感,也没有与比自己强大的国家建立过长期稳固的关系(中苏蜜月是个例外)。 相反,当中国不再是世界的中心时,中国倾向于团结比自己还弱的国家一起对抗强国。所以,中国一直采取与强国势不两立的姿态,对来自强国的批评更是有一种天然的反感。由于人权是美国所倡导的,美国还自己标榜是世界人权卫士,并且对中国的人权状况横加指责。从文化和意识形态上的角度来看,这与有着“礼不往教”的传统文化和坚持“不干涉别国内政”外交原则的中国相比,差异实在太大了。所以有些中国人认为,如果接受了美国的“人权外交”,无异于向美国屈服,而中国是绝不能向强权屈服的。
第二,中国文化强调以德治国,以德治天下。中国政府一向认为自己站在国际道义的一边,是维护世界和平、稳定、发展的力量和楷模。当大国在国际社会的行为与中国的原则和选择不同时,中国政府就会很自然地认为自己是对的,别国要么是错的,要么是假的。由于联合国人权宣言中的人权原则已经被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接受,中国政府当然不能加以否认,不能说“人权是不存在的”或“维护人权是错的”,所以中国自圆其说的办法就只能说美国维护人权是假的,以此来保持自己在道德上居高临下的地位。
第三,更深刻的原因或许是中国文化中不承认世界上会有利他主义。如中国社会中流行着一句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意味着在中国人的价值观中,不仅承认人是自私的,而且规定人就应该是自私的。如果一个人不自私,他就是违背了天道,就要受到天的惩罚。如果中国人以这种价值观来解释美国的人权外交,必然会认为美国要么是骗人,要么就是疯了。在解读别国的行为意图时,人们倾向于“以己之心,度人之腹”。如果一个人的信念是“世界上没有人会为了他人的利益而甘愿自己利益受损”时,他对美国人权外交的解读就只有一种:美国政府为了实现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打着“人权”的旗号欺骗民众。与中国的利己主义文化相反,美国是一个基督教传统的国家,基督教从伦理学上讲是“利他主义”。基督教的最终目标不是仅使自己得到好处,而是拯救人类、拯救世界。这对中国人而言是难以理解和接受的。所以,文化上的差异是中国普通民众对美国人权外交的理解产生偏差的一个重要原因。
(邢悦博士是北京清华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副教授,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