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有其局限性,关键就是肯定“八大”路线,也就是仍然肯定“三大改造”。但是,根据笔者的考证,这并不是小平同志的本意。实际上,那时他在心里已经否定“八大”路线了。小平早在1977年、甚至可能是早在1975年,就已重新肯定“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和否定“三大改造”了,表述方式是把社会主义时期的起点上溯到1949年。后来这类论述就更多。小平同志的改革开放最开始的思路就是回到新民主主义去,只是把“新民主主义”叫做“社会主义”,后来又叫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刘少奇更是早在“文革”前就已婉转地否定了“三大改造”。
现在非公经济已占到65%以上,再肯定“三大改造”无疑是倒退。小平所说的“照搬苏联模式”实际指的就是“三大改造”,至少在经济领域是这样。所以小平南方谈话只讲两个革命,一个是推翻三座大山,一个是改革开放,已经把那个所谓的“社会主义革命”从革命序列中剔出去了。小平的意思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直接导致社会主义,《共同纲领》规定的就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改革开放就是对于“三大改造”造成的僵化体制的革命。这才是邓小平理论的本意。现在已应明确这一点,不能再肯定“三大改造”了,否则就会后患无穷。
历史上的两个“新民主主义社会论”
笔者经过系统的历史考证,发现实际有两个“新民主主义社会论”。
一个是延安时期的国共合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它在建国后修改《毛选》时被刻意掩饰掉了。当时提出“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背景是第二次国共合作。合作后国民党就向共产党提了一个问题:我们是不是现在合作抗战,战后再接着打内战?共产党回答说:我们不仅现在合作抗战,而且将来还要合作建国。这就是王明主导的1937年12月会议所作出的决定。后来毛泽东就沿着这个思路提出了关于国共两党合作建国的理论学说,这就是原版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也是最开明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
二是建国前后提出的第二种“新民主主义社会论”。这种理论论述的已经不是国共合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而是中共一党执政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了。1946年全面内战爆发前后,毛泽东即开始酝酿这种新理论,到1948年的九月会议时,即已初步形成了。它的新内容主要就是“社会主义因素主导论”,这是延安时期所没有的。毛泽东据此私下里认为这种社会实际已是初级的社会主义社会了,因为“质为主要方面所规定”,“主要方面即主导方面”,所以社会主义因素为主导方面的社会就是社会主义社会,无需社会主义经济占多数。但他又说“还是叫做新民主主义比较好”,但这实际已是一种策略性的提法了。这时实际也已开始出现“左”的倾向了。这就是这种“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真相。这也表明,毛、邓都认为《共同纲领》就是社会主义。
延安时期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民主性没有问题,至少在制度设计上没问题。当时国共两党的争论焦点实际是搞总统制还是搞议会制。国民党主张搞总统制,共产党主张搞议会制。搞总统制就不能搞联合政府,搞议会制才能搞联合政府,这就是其中的奥妙所在。中共当时设计了一个“新民主主义联合政府制”。《论联合政府》中建国后被删去的一段话解释了这种制度的内涵,这就是:无论是共产党成为议会中的多数党还是成为少数党,它都应当参加政府,成为联合政府的一员,因为中国离开了代表人民的共产党就办不成事。民主党派当时接受了这种制度设计。当时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标准是共产党参加政权,所以毛泽东甚至讲到过“新民主主义的意大利”。联合政府制与自由竞选不矛盾,因为要进入议会和成为议会多数党就要靠竞选。1946年政协会后,中共中央曾有内部文件表示对于赢得竞选很有信心,这是当时的心里话。
第二种“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当然也讲民主,但因在制度设计上没有解决好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关系问题,所以就在实践中变成了新权威主义。刘少奇曾在1951年力主搞好选举,提出“选举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原动力”,但遭到毛泽东的严厉指责,被迫检讨,民主革命也到此中断。邓小平后来提出搞政治体制改革,逐步实现民主化,实际就是要继续推进民主革命。但必须解决好一党执政与自由竞选的关系问题,否则就会寸步难行。
“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精华与局限
“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有哪些精华?
一是对于私有制和资本主义毫不避讳,而且肯定得非常充分和明确。明确指出新民主主义社会就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合作社也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合作社,中国应该让资本主义有一个广大的发展,应当是重点发展民营经济而不是重点发展国营经济,应当在这种所有制基础上发展商品经济,不应触动私有制。这个说得非常透。
二是认为在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基础上也可以实现民生幸福,即实现邓小平后来所说的共同富裕。这就跟《资本论》很不一样了。《资本论》认为资本主义必然导致两极分化。毛泽东则说我国通过实行劳资合作、劳资两利、扶助中农等等政策就能使私有制下的商品经济导致共同富裕。建国初期他和刘少奇还曾认为可以通过税收实现社会主义。这些都是当时很先进的思想,在国际上也是很先进的思想。这是一个很大的理论创新。从今天的观点看,就是提出了市场社会主义的思想。
三是延安时期对于自由、民主、宪政讲得很透彻,是党史上讲得最透彻的时期。即使是在一党执政的条件下,这些论述的基本精神也仍然是适用的。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理论等等则在民主论述方面比延安时期差远了。这里当然有环境限制的因素。邓小平也是从延安时期走过来的,而且当时是政委,当然熟悉当时党的民主理论和论述。而且从笔者的仔细研究看,邓小平所设想的政改目标也仍然是最终实现宪政民主,只是他不便于把话说透而已。但他不便说透的话可以由延安时期的毛泽东、《解放日报》等等来说透。中共急需恢复自己的民主理念、民主精神、民主传统和民主形象。此点至关重要,足以决定生死存亡。延安时期的毛泽东思想完全可以在这里大放光芒。笔者认为,有三个毛泽东思想:延安时期的、西柏坡时期的和“三大改造”及其以后的。在宪政民主问题上,延安时期的毛泽东思想最有价值。但我们必须在制度设计上化解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矛盾,这样才能实现这种继承。
四是以阶级合作、劳资合作为主线,整个社会都是阶级合作的社会,并使阶级斗争限制在保障阶级合作的限度内。指出劳资双方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而不是对立的。这当然也是一大亮点。
五是普世价值与阶级社会相统一。一方面承认新民主主义社会仍然是阶级社会,另一方面又主张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富强的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这里的关键是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四个阶级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这就可以实现普世价值,而不是只有到共产主义阶段才能实现普世价值。这就超越了传统的阶级价值论,也是一大理论亮点。
“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主要有六种局限性。
一是对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必要性、必然性和长期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理论基础比较脆弱,策略因素参杂其中。毛以策略性为主,刘以理论性为主,所以毛转弯后,毛、刘的分歧就出来了。周、邓也是以理论性为主,在毛转弯后仍然坚持,结果遭毛严厉指责,被迫放弃。策略性为主是不对的。
二是误认为苏联模式那一套就是社会主义,主张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前途就是实现苏联模式。这显然是不正确的。
三是误认为苏联模式蒸蒸日上,“西方资本主义”日薄西山,所以现在已是前者取代后者的历史时代了。这显然是说反了。
四是囿于传统的理论概念,仍然认为私有制、市场经济属于资本主义范畴,公有制、计划经济属于社会主义范畴,又不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普选制就是社会主义首要政治制度的思想,因而仍然把新民主主义社会视为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范畴的社会,没有认识到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人民性本身就已是它的社会主义方面了,没有认识到发达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就是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社会了,因而也没有认识到“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实质上已是属于“市场社会主义论”范畴的新理论了。这样,虽然提出了一套很好的制度设计,却又不大珍惜它,认为苏联那一套才是最好的,前途就是照搬苏联模式。
五是虽然已有“新民主主义的意大利”这种提法,但并未清醒地看出整个西方社会的发展方向实际也都是与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基本主张相一致的,更未能看出这种发展方向的实际就是市场社会主义的方向。这是导致误判时代性质和误导中国未来的一个根本原因。
六是国共破裂后未能在制度设计上解决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关系问题,政治上转向照搬苏联模式,致使民主革命中途夭折。
中国急需更高层次的理论创新
我们要有一个基本判断,这就是毛泽东思想、刘少奇的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论、邓小平理论等等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所以应当博采众长,取长补短,而不是厚此薄彼。如果把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精华、邓小平理论的精华以及国内外其他各种理论的精华都尽可能地综合在一起,把那些模糊的地方尽量说透,把没说到的地方尽量说到,那就肯定会出一个好东西。
这种综合应当有一个合适的总框架,这个总框架应当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是邓小平的权威提法,首先在政治上行得通。
“社会主义”这个词比“新民主主义”准确,只是应当明确它的内涵是“市场社会主义”。“新民主主义”实际就是“市场社会主义”。“市场社会主义”从政治角度看就是“宪政社会主义”。
“建设社会主义”的内涵是:社会主义现在还是一个在建工程,一个半拉子工程,而不是已经建成了社会主义。这就是邓小平所说的“不够格”,也就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所说的“新民主主义建设阶段”的社会还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当然包括至关重要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就是改革。这就排除了把现在的一切都说成是“社会主义”的、进而加以固守的保守主义。
“有中国特色的”本来是主要针对苏联模式的,其含义是“我不搞你苏联那一套,我们中国要另搞一套”。“有中国特色的”逻辑前提又是有“世界一般”,而且“世界一般”是第一位的,然后才是又有中国特色的。所以“有中国特色的”本质是告别苏联那一套,转向走人类文明的共同大道,同时也要有自己的特色。这就排除了只要“中国特色”不要“世界一般”的保守主义。
所以邓小平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与现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本质区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缩写非常不妥当。它去掉了“建设”二字,否定了“不够格”这个基本判断,力图把现在的制度和体制都说成是“社会主义”的,从根本上否定了继续深化改革的必要性,所以它是保守主义的。它把“有中国特色的”缩写为“中国特色”,排除了“世界一般”的首要性,片面地夸大了“中国特色”的重要性,似乎只要是“中国特色”的就是“社会主义”的,这又从根本上否定了继续深入汲取人类现代文明成果的必要性,所以它又是排斥对外开放的保守主义。
邓小平亲口说过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才是“准确”的提法。不知何方秀才比邓小平更高明,不经任何理论论证和公开说明,就把这个改革主义的命题缩写成了保守主义的概念了。实际上,这就是当今最大的“修正主义”或修歪主义,尽管它也可能是出自一个技术性的原因。但不理解邓小平理论仍然是深层原因。如果我们重新恢复“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科学提法,那就有可能把“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理论精华整合于其中了,而且可以理直气壮地去做这种综合。
当你把所有这些好东西集合起来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他们的话语系统是不一样的,理论上也是有矛盾的,并不是可以自然综合的。那么,怎样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呢?这时就需要有创新了。综合就是创造,而不是简单的拼盘。这里需要理论创新、话语创新,也需要制度创新。
比如,我们是不是可以考虑以这种方式化解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矛盾:以选举法规定70%的人大席次为政党席,专属于中共和各民主党派;再规定30%的人大席次为非政党席,任由公民自由选举。政党成员要成为人大代表也要通过党内竞选和人大竞选才能实现。在这种法律制度下,无论怎样竞选,最终中共还是人大中的多数党,因而也就享有立法决定权和政府组阁权等多项权力。这就不用怕竞选了,因而延安时期的民主思想也就可以复活了,新的综合和理论创新也就可以实现了。
总之,中国现在急需更高层次的理论才能指导未来,但任何现成的理论又都不够用,这就需要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大框架内展开创造性的大综合,并在综合的基础上继续创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应对目前已经非常严峻的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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