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叶桂平
一、发展现状及问题
2022年召开的二十大是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二十大报告当中提到“深化香港、澳门同各国各地区更加开放、更加密切的交往合作”“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好发挥作用”,对澳门相关工作给出重要指示,此前,国家“十四五”规划也提及要扩展澳门的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功能,相关论述均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一国两制”事业以及有关澳门对外联系功能的重视,对澳门今后发展给予了重要指引和支持。
澳门回归祖国二十多年来,在中央政府的关怀和指导下,在“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指引下,充分利用自身在中国与葡语系国家之间历史文化联系的天然优势,力求为双方在各个领域的密切交往发挥独特的平台作用。2003年10月12日,由中央政府主办、澳门特区政府承办的首届“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在澳门举行,同时在举办的第一届“中国—葡语国家部长级经贸合作论坛”会议上,中国与七个葡语系国家签署了《经贸合作行动纲领》,由此建立了中国与葡语国家交流合作的里程碑。
有赖国家的积极支持,澳门依托中葡论坛机制,促进中葡经贸投资合作的领域更加广泛,中葡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发展。如今,作为中国与世界上九个葡语系国家的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的作用也更为凸显。2021年中国与葡语国家的贸易额比论坛成立之初增长近20倍,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增长50余倍,经贸投资合作领域更加广泛,澳门作为连接中国与葡语国家的平台作用和桥梁角色得到进一步夯实。然而,澳门建设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仍有提升空间,例如,在中葡经贸合作论坛(澳门)常设秘书处促成下的有效成功案例少;葡语国家中的大国如巴西对中葡论坛的重视度不够,惯常直接与中国建立商贸关系;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往常秘书处出访葡语国家开展经贸推介交流的工作搁置三年,实效不如预期理想;成立中葡合作发展基金的目的是为中国与葡语国家的项目开发及投资提供支援,且早已移师澳门,但有意拓展葡语国家市场的澳门中小企受惠不足;平台在人才储备和情报信息流通服务等支撑方面并没有完全发挥作用;等等。
澳门有着“一平台、一中心、一基地”的定位,在“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背景下,澳门应以“国家所需、澳门所长”为原则,结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以及现代金融、大健康、文化基地等澳门着重发展的新产业领域,在中国与葡语系国家关系中发挥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平台作用,更加加紧中国与葡语系国家之间的联系,促进实现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提升澳门的国内国际影响力,并不断推进具有澳门特色的“一国两制”成功实践,推动国家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和新一轮对外开放。
二、政策建议
(一)强化中葡金融服务平台功能,促进资金融通和贸易畅通。资金融通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聚焦于中葡产能合作而衍生的金融需求,澳门可以结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机遇,通过精准定位和错位发展,针对细分市场建立自己的竞争优势,发展融资租赁、中葡人民币清算和财富管理等现代金融业务,为葡语国家产品更加便捷进入中国市场提供结算与融资服务,充分发挥人民币清算功能,诸如试点推动广东与葡语国家贸易往来经由澳门金融机构以人民币结算,持续深化中葡金融合作;澳门与葡语国家银行业可尝试共同成立商业银行联盟,便利葡语国家金融产品进入中国内地市场,亦为中国企业在葡语国家投资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澳门可藉由现代金融辐射珠江西岸及泛珠西地区、葡语系、西语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区域市场,吸引优质国际金融资源,推动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及其国际化进程。
(二)发挥中葡合作发展基金作用,设立出口保险计划,激发中小企活力参与更多基金项目。疫后葡语国家普遍都有经济增长和竞争力提升的经济指标,对吸引外部资金有较大需求和兴趣,尤其是在巴西,基建设施和科技领域投资仍有巨大的增长和扩张空间。应充分发挥中葡合作发展基金作用,完善基金运营机制,增强在基金筛选、投资组合、投后监控、自主投资等方面的能力,为企业家尤其是中小企提供便利。以中小企为轴点,结合澳门“1+4”新产业发展方向、国内企业优势和不同葡语国家发展建设的要求,继续深化在经济、贸易、基础设施等传统领域的合作,不断开拓高新科技、绿色能源、现代服务和创意经济等新兴领域的合作,创新澳门中小企与国企或大企业的合作模式,联手进行投资、融资、投标、技术合作等,以大带小,带动更多澳门中小企业参与到中葡合作发展基金较大项目中,促成几个规模级别的企业合作成功案例,令平台建设成果更具说服力,加强澳门及葡语国家企业和相关机构的联系。另外,临埠香港设有出口信用保险计划,内地亦有中国信保协助出口商承担出口到国外时的风险,澳门可考虑设立出口保险计划,或与中国信保合作协商在澳门设立分行,降低澳门中小企与葡语国家贸易出口活动存在的风险,提升出口意愿。
(三)优化CEPA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服务和赋能。善用CEPA政策优势,并继续通过CEPA相关机制与国家海关总署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反映业界意见,争取加大政策倾斜度,为以葡语国家产品通过澳门出口到内地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因应葡语国家出口多元化发展需求,这些产品不仅限于葡语国家原材料加工制造的澳门产品,还可扩展至服务业、创意经济领域的产品,对此可考虑通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作出更简便的通关安排、使部分产品在内地的注册销售程序进一步简化,等等。另一方面,切实促进中国和葡语国家双方在开展业务时更多利用澳门平台的中介服务。协助内地企业开展与葡语国家的经贸交流和合作,以及对在澳门及深合区注册的开展葡语国家业务的企业,在法律顾问和咨询、中介及翻译服务、税费减免、政企对接方面提供配套支持,在强化澳门中葡商贸合作服务平台功能的同时,进一步促进澳门的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四)深化中葡科技领域交流合作,推动技术、成果、人才等科技创新要素加速集聚。一方面,促进中国—葡语系国家科技交流合作中心充分发挥澳门“精准联络人”作用和珠海产业腹地、合作区制度优势,搭建与葡语系国家技术转移和科技创新合作的高效务实平台,吸引葡语国家科创项目和科技创新资源落户琴澳,加强内地与葡语国家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科技合作上的联动。并以此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创新合作竞争。另一方面,拓展澳门成为与葡萄牙语系国家以至西班牙语系国家共享“中国智慧”的新桥头堡,通过澳门加强与葡语系国家人民的科技与科普交流,推广我国在航天、物联网、轨道交通等不同创新科技领域的丰富的优质科技和科普资源,讲好中国科技故事。
(五)加强“中葡双语+专业”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充实平台建设人才储备。针对澳门中葡双语人才总体储备不足及本地人才少,葡语+法律、葡语+科技、葡语+会计等多元复合型人才缺乏,中葡双语人才引进受制度限制等问题,建议:其一,加大对葡语教育支持力度,系统化培养双语人才,在社会面形成葡语学习氛围。对于基础教育阶段,加快研编出版中小学葡语教材工作,鼓励学校增设中葡双语班、葡语兴趣班,对于高等教育阶段,支持高校开设中葡平台相关的学位课程,支持高校开展学术研究、研发教材、教研合作、葡语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项目,并深化与内地的双语人才培训合作,包括开展合作办学、师生交流培训、资源共享等,培养熟悉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情况、法律法规、金融投资、文化民情的复合型实务型人才;同时,加大市民进修葡语持续教育资助力度。其二,完善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及人才信息网中葡双语人才系统的登记系统,提升双语人才与企业配对成功率。其三,建立紧缺人才清单,善用国家人才签注政策及完善自身人才政策,考虑适当调整人才出入境相关规定、居留权与工作证之期间限制,以及推进相关专业人才资格互认,为便利执业提供政策保障,吸引人才来澳。
(六)加大中葡青年创新创业扶持力度,通过激发青年双创活力增强中葡双方投资贸易合作的兴趣和信心。在助力青年创新创业方面,特区政府应充分发挥“青年创业孵化中心”的作用,搭建实习实训平台,为内地、澳门和葡语系国家青年提供工商服务、办公空间、市场资源、投融资媒合等扶持,帮助青创企业快速发展;应尽快重启并落实“中葡青年创新创业交流计划”,加大财政资助力度,引入企业、投资等业界资深人士作为导师,帮助优化申请者的业务或交流计划书,促进澳门、内地及葡语国家的青年企业家之间的互动交流,帮助认识葡语国家当地市场及寻找合作和发展机会;鼓励中葡青年科技合作,提升企业竞争力;定期组织“中葡青年考察团”,支持澳门的青年社团、大专院校、青创企业等代表到葡语国家进行交流考察,促进了解当地的青年创业环境及政策措施。
(七)以文化艺术和民心相通为纽带,扩展中葡平台全球伙伴网络。人文艺术作为葡语国家经济合作伙伴的重要资产,增强中国与葡语国家民间社会之间的联系,是经济商业关系的重要催化剂,并构成其发展的坚实基础。澳门应充分利用历史渊源等自身优势,通过创设多样化交流活动、搭建品牌化交流平台、构筑常态化交流格局等手段,进一步完善中国与葡语国家人文交流合作的统筹推进机制,以交流互鉴促进共同发展。例如,注重保育、发展和传播葡萄牙语言、葡语国家的土生土语和成员国文化。可考虑在举办的文化节、艺术节、街头电影放映、快闪等活动中加入更多葡语元素,推动中葡艺术家的交流、联合培训项目、戏剧、展览及音乐剧等视听作品的推广、书籍的翻译,等等。包括争取在澳门举办更多更具有指标意义的国际会展活动,甚至是争取某些国际性组织在澳门落脚设立总部或地区性、专题性分部。其次,支持以澳门归侨总会、莫桑比克同乡会等为代表的澳门社团组织发挥与葡语国家地区的对接联络功能,推动民间来往。再者,可投资国际化、面向世界的葡语媒体,加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