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研究院 港澳研究小组
2023年12月10日,香港区议会选举顺利完成,走完“爱国者治港”最后一公里。2024年1月1日,香港特区政府为新当选的区议员举行宣誓就任仪式,政务司司长陈国基表示,有信心新一届区议会能担当好桥梁作用。这意味着以回归基本法初衷及增强区议会基层公共服务能力为主旨的区议会改革已经完成,区议会转向贤能治理的履职运转期。
在严格的选举资格审查制度下,反对派结构性出局,中间派当选寥寥,爱国建制派成为新一届区议会的绝对多数,彻底反转2019年“黑暴区议会”的格局与危险态势。更关键的是,区议会条例2023年完成修订,凸显区议会对基本法之咨询服务组织属性与功能的回归,强化了行政主导和社会服务监督问责机制。2023年12月18日,习近平主席会见来京述职的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时特别指出,一年来行政长官带领特别行政区政府,敢于担当、善作善成,坚定维护国家安全,重塑香港区议会制度,顺利完成区议会换届选举。夏宝龙主任在2023年12月22日全国港澳研究会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主旨致辞中特别提及对区议员贤能治理的期待和要求。我们认为,符合“爱国者治港”要求的区议会和区议员应当是既忠诚又贤能的,应当成为连接香港基层民众与特区政府乃至于中央的关键桥梁纽带,在香港“一国两制”新阶段与新篇章谱写中展现出独特角色和作用。
一、香港区议会改革的背景和制度要点
2019年修例风波,法治受损,社会撕裂,香港繁荣稳定遭受严重冲击。区议会在这一变局中的角色逐步凸显出来:一方面,部分反对派区议员违背宣誓和法律职责,利用区议会资源从事破坏法治和民主的激进行动;另一方面,2019年底的区议会选举出现大量的选举暴力和颠覆性夺权的现象,催生了与香港基本法及“一国两制”制度安全存在严重冲突的“黑暴区议会”。区议会的政治激进化和政治异化已经危及到“一国两制”制度安全,必须进行改革。
区议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清晰的,也是于法有据的。区议会最重要的法律基础规定于《香港基本法》第97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可设立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他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从该条文的立法目的与规范内容来看,香港区议会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功能是清晰明确的:其一,区议会属于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其过度政治化和政治异化是违背基本法上的规范设定的;其二,区议会主要法律功能在于基层事务咨询与服务,对接特区政府,落实于基层社区和民众;其三,从宪制秩序层面来看,区议会是特区政府的行政助手与治理伙伴,向特区政府提供有关基层治理的政策信息和意见,帮助特区政府制定更为精准且有利于基层福利的公共政策;其四,区议会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即区议会既需要配合政府将有关基层公共政策推行落地,也可根据基层实际需要和自身资源条件开展多样化社会公共服务,是香港基层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主体。区议会的异化和错位,对香港基本法的全面准确实施造成严重冲击,对香港繁荣稳定造成严重损害。对其进行改革不是另起炉灶,也不是废弃其合理功能,而是依据基本法恢复其应有的法律地位和制度角色。
根据2023年5月公布的区议会改革方案及7月通过的区议会条例修订法案,新区议会制度的架构和要点在于:其一,区议会回归“咨询服务”的基本法定位,实现“去政治化”,完成“再功能化”;其二,区议员构成上实行4:4:2的新方案,实现均衡参与和民主再结构化;其三,凸显资格审查和履职监察,确保区议员的爱国者条件及贤能质素;其四,强化行政主导,突出特区政府对区议会与区议员的指导与监督职能。这些新制度要素的确认、组合与强化实施,可对区议会形成强有力的支持、监督和指导,确保其法定的咨询服务功能得到最佳发挥。
二、新区议会与香港良政善治的基础再造
新一届区议会选举按照新的选举制度合规、透明、有序及有竞争地展开,是政策之争与君子之争,不是政治化操作,也基本排除了本土极端势力和外部势力干预,体现了民主选举的理性、和平及专注政策议题的规范取向。在爱国者的广泛谱系中出现了五光十色,不是“清一色”,部分界别和选区出现了较为激烈的竞争,政策论辩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得到提升,市民对新选制的理解和认同得到深化。选举弊案和选举纠纷大大减少,选举管理机构与参选人之间更好沟通与互动,显示香港选举民主生态的好转与选举法治化程度的提升。爱国爱港阵营参选积极,对香港民主生态修复和选举文化改良有较大的引领作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贤能爱国者”的风范和能力,出现了当选议员的专业化、年轻化、政治成熟化和政策理性化的显著趋势,预示着香港良政善治的光明前景。
此次新区议会选举大体符合香港市民期待,杜绝了“黑暴区议会”,选举产生了“贤能爱国区议会”,切断了香港本土势力与外部干预势力的渗透煽动链条,实现了香港基层选举民主的安全、有序、自主和良性竞争目标。新区议会与香港“一国两制”体系中的其他管治机构和治理要素可以更好配合,起到特区政府在基层社会的治理助手作用,并可以作为基层社会向上反映和传递社情民意与服务需求的关键平台,从而在香港管治体系中承担“接地气”的治理信息传导机制和政府服务传送机制。
对香港未来的繁荣稳定与良政善治而言,新区议会可以成为香港政治人才和管治人才的“摇篮”,可以从区议会的公共服务能力表现和社区评价中获得政治选拔的可靠依据,可以激励推动香港优秀青年人才以区议员为起点开启参政之路,一定程度上克服公务员体制脱离基层与实际的制度弊端,引导香港政治与行政文化的积极转变,塑造为民服务、心系家国的优良政风及其能力要素。
当然,新区议会必然遭受多方面的期待甚至批评压力,需要在实际履职和服务社会过程中展现真正的本领和能力,证明自身的竞选承诺和贤能属性,用实际行动赢得香港市民信任、特区政府信任和中央信任。
三、新区议会初期运作的若干问题及对策
选举之后,区议会问题已转向治理问题,如果不能做到贤能治理,不能切实承担社会服务职能,不能服务好香港的基层经济民生,那么,政治冤气和批评指责必然集中滋生,对“一国两制”与爱国者治港的社会基础造成损害。为此,我们应当对新区议会初期运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判,并思考大致的对策方法。
第一,开设办事处地点问题。
这一届区议会初期运作会特别强调社会服务,比拼对基层经济民生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成效。因此,区议员办事处在区内不同地区开设是最理想的,但谁人到哪个小区服务,将影响未来选票流向。选票流向会直接影响未来区议会以及立法会直选的结果,因此各个党派和议员都有不同盘算,设计不同的人员和服务包的组合。
在这个情况下,地区的行政主导非常重要,要是每个党派都只按照自身利益去做安排,有可能部分选区就没有区议员服务,造成区议员服务体系的空白与漏洞,引发社会怨恨和不公情绪。因此,香港中联办各部应该向各个相关的区议员下达内部硬指令,服从地区统一协调安排,落实服务责任区。每个区议员应该都有固定责任区,划片管理,在责任区内必定要有办事处,如果另外再有余力及资源,才再考虑到其他区发展,此事应由地区机构去监督落实。
第二,区议员与关爱队之间的合作。
每个小区现时都配有社区关爱队,但在经过选举和分区后,本来关爱队的负责团体却不一定与该区议员有任何关联,两者如何磨合也是一个实际挑战。特别是一些小区,关爱队负责人本来是有意竞争区议员的,却因为不同原因没有成功当上,因此他们所负责的关爱队会否愿意和新的区议员合作,也需要有协调及安排。社区关爱队是区议员开展社区基层精细化、日常化服务的重要支援机制,如果关系搞不好很可能造成区议员无法开展工作,引发民怨。
如果真的出现以上情况,可以考虑由新的区议员以顾问形式聘请该社区关爱队的负责人,以此来建立及维系区议员与关爱队负责人的关系,期望在这种关系下,关爱队能够和区议员正常合作,两者可以在地区活动有商量,不会各自为政,相互抵触,造成社会负面观感和评价。
第三,部分区议员低估了关键绩效指标。
部分议员,主要是委任议员,以为现时的委任与之前委任议员工作量差不多,结果近日听到很多声音,就是议员的工作要求比想象中要高很多,甚至有个别在考虑是否不接受委任,不想出席1月1日的宣誓仪式也有听闻。改革后的区议会职能大大增加,委任区议员和直选区议员在法律要求上是相同的,但前者有不少只将这一职位当作荣誉职衔,没有做好真正服务社区的心理和能力准备,有关针对性的岗位和职业培训也未有效开展。这个问题出现的原因是大家还没有完全听清楚、搞明白中央对区议员的要求,以及没有明白中央对改善基层治理的决心。
如果要向香港展现这种决心,对治港者的要求在初期一定要从严落实,以避免开一个坏的先例,出现若干不称职、被投诉的区议员。当然,2023年12月22日全国港澳研究会十周年大会,香港中联办组织全体区议员听夏主任讲话是重要的,有助于领会中央精神和要求,但之后各区仍应为区议员做好补课,搞好专题培训及能力辅导。特别是很多区议员不是来自政界,他们听一次不一定会了解重要性及记牢相关内容,必须针对性进行岗位培训和知识学习。因此建议在上任的首三个月,可以为区议员再做一波补课,结合某些重要讲话及基层治理的重要性进行,深圳的紫荆学院可以开展密集的一系列轮训,而区议员的学习班亦应该每年最少举办一次,建议由中央党校或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承担培训任务,让他们了解国家的发展现况,以及中央对区议员的期望,强化政治责任感和大局观。
第四,地区统筹权力不足。
每个区议员得到这个议席,背后都有不同人士及部门支持,因此他们主要还是会跟从各部门、组织或政团的指令。这对地区的整体统筹将会带来很大的挑战,举例来说,刚才第一点关于开设办事处的争拗将会是第一个挑战。之后各个区议会要做好基层治理,与三会及关爱队协调必不可少,如果地区未能统筹好区议会,必定会影响基层治理效果和社会认同度。
在架构上,要向各同乡会、政团、中联办各部明确表示,地区区议会的事务由地区统筹。如果构架不确立,每次有重要事项出现,则各个区议员就有不同意见。如果地区没有实权,则难以协调各个区议员,因此在组织架构上,应该由最熟悉区情的地区去负责做整体协调工作,各个区议员不应因本身的政团等背景,违背地区的指示各行其是。
第五,区议员的绩效考核与晋升问题。
特区政府应对区议员加强监督指导,以及进行绩效考核。建议:其一,无论何种方式当选,每一个区议员都必须定期接受特区政府组织的责任区内的民意测评,以之作为区议员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其二,对两次民意测评优秀的区议员,政府可优先考虑委任其担任更高的机构职位;其三,建立区议员履职档案和履职表现定期汇报机制,作为管理和激励区议员的基本制度安排。
以结果为目标的新施政哲学需要真正面向香港社会的深层次矛盾与经济民生的结构性张力,需要外求高质量发展,内求公平正义,需要走出一条符合效率和公平原则的香港特色资本主义的新路,需要在香港自身发展与融入国家大局的发展进程中实现经济、社会、制度和文化的全面检讨和更新,以更具包容性、创新性、进步性和制度韧性的“新香港”来巩固“一国两制”的安全基础与信用基础,来更好承担香港平台连通内地与国际体系的桥梁纽带作用。事实胜于雄辩,发展打破谎言,进步带来团结,公平见证民主,分享增进文明,包容扩展价值,作为“爱国者治港”最后一公里的香港区议会选举及其预期中的治理效能,无疑将成为“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建设与贤能爱国者管治体系塑造的新起点。 未来香港的真实命题是如何继续承担起国家现代化与国际化的战略与制度杠杆作用,这需要香港社会和解与团结,需要香港社会对国家权威与国家制度的信任和信心,需要香港社会有适度合理的危机感及分寸感处理与国家及世界的微妙关系,需要香港人心安定和社会公共文化的理性沉淀,而区议会选举及未来的治理绩效,或可成为香港良政善治的在地契机和民主复苏的希望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