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褚蓥
2023-3-13
一、引论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们要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同时,习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因此,我们应将公民的道德水平提到这样一个新的高度来认识。因为只有培养出大量具有较高道德水平的公民,才能实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
二、中国式现代公民道德教育的方向
习总书记特别指出,中国式现代公民道德教育要“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这即是说,我们的公民道德教育工作应以家为中心。这一说法明确了中国式公民道德教育的独特方向。
我们此前的公民道德教育工作将培养脱离于家的公民的独立人格与公共品德作为主要教育方向。这一教育方向参考了西方公民教育的基本做法,致力于为公民社会建设输送标准化的公民。但是这一做法与我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并不相符合。我国社会的历史渊源与实际情况都决定了我们不应按照西方模式来开展我国的公民道德教育。
自古以来,我国社会都是一个以家为基础的社会。人在家中生活。所以,我们的传统道德格外注重家教。
虽然经过近百年的发展,现代中国社会已经不再是传统社会那种社会形态,特别是宗族的意义已被极大削弱,宗族不再是中国社会的基础单元。但是,中国社会依旧以家庭为基础,家庭是中国社会的基础单元。换句话说,人虽然走出了宗族,却依旧在家庭中生活。
中国式现代公民道德教育与中国传统的宗族道德伦理教育存在巨大的差异。具体而言:
第一,家庭关系单纯,身份等级观念弱化。随着宗族缩小为家庭,原本在宗族中存在的严格的等级观念也开始出现弱化。在家庭中,虽然等级观念依旧存在,比如父子之间在血缘关系上存在层级次序,但总体上变得更为单纯,也相对平等。但家庭中的平等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毕竟,在父子之间,血缘层级关系是第一位的,而身份平等关系是第二位的。所以,中国式现代公民道德教育仍必须以承认父母对子女的管教权、惩戒权为基本前提。
第二,礼法制度简化,自由观念大量普及。传统上,礼法制度的重要意义在于强化身份等级观念。而随着身份等级观念的弱化,原本与这一观念配套的礼法制度也逐渐简化。与此相对的是,在没有束缚后,自由观念也开始崛起,成为受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观念。所以,中国式现代公民道德教育应以培养具有积极主动的创新探索精神的人为主要目的,而非以培养对上级命令惟命是从的人为目的。
但是,在家庭中,自由观念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其边界是:自由不得触及伦理的底线,不得伤害家庭情感。家庭中的各主体的确可以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但这种自由应以不损害家庭的情感为界线。所以,中国式现代公民道德教育始终坚持中华传统的孝道观念,认为孝道是人之仁爱精神的重要内容。
第三,情感表达真实化,亲情关系更加密切。由于情感从依循礼法制度的表达转变为自由表达,在家庭中,情感的表达也就变得更为真实了。父子之间的情感不再以是否符合礼法制度作为判断标准,而是以是否真的增进对方的幸福感作为判断标准。这样一来,双方的情感也就变得更为真切了。
受此影响,双方间的亲情关系也会变得更为牢固。双方因为爱而靠近对方,并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在爱的联系下,双方间的关系难以受到破坏。所以,中国式现代公民道德教育应注重培养人的自我独立表达能力,特别是通过这种独立表达来向长辈传递爱的情感。
通过这样的教育培养出的公民是具有平等、自由、独立之精神的人,又不是远离家庭的人。
三、中国式现代公民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
习总书记明确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公民道德教育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第二,推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其中,中华传统美德、明大德属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容;而公德、私德中则有新文化运动以后西来之文化元素。
近代以来,西风东渐,对我国的传统道德形成了巨大的挑战,乃至在社会上一度形成唯西方价值观马首是瞻的风潮。于是,西方式的教育内容,比如功利主义、新自由主义等内容纷纷成为公民教育的主要内容。但这一做法显然不适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切合实际的做法应是从西方道德教育中选出有益的元素,将之与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并根据当下的现实情况做时代化的改造。
经过改造形成的道德教育内容就是中国式现代公民教育的内容。具体包括:
第一,公民私德教育。公民私德教育应当以“爱”为内核,教育公民如何去爱自己的家人,并以此为中心向外推出,爱自己周围其他人,比如老师、同学、同事、同乡、朋友等。一个人只有懂得如何去爱,特别是时刻心怀感恩,才能形成健全的人格。但是,这种爱又不能是滥爱。故而,公民的私德教育要培养人的理性观念,使人树立规则意识,明确行为边界,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此外,私德教育还应注重传授爱的合理表达方式,并鼓励人自由地以各种独特方式表达爱。所以,公民的私德教育应当以情感培育为主,以规则意识树立与行为方式培育为辅。
第二,公民公德教育。公民公德教育以私德教育为基础。因为公德由私德向外扩展而出,所以,公德教育必须建立在培育起相对完善的私德的基础上。也正是因为公德是由私德向外扩展而形成的,所以,在公德层面,爱的情感会相对淡化。毕竟,人对自己家人的爱与对陌生人的爱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基于这一状况,在公德教育中,虽然依旧要强调感恩之心,但应该把教育的重点放在底线思维的培养与树立上。这也就是说,公德教育应该和法治意识培养联系起来。一方面,应该重点树立人的法治意识,确立公民须知法、守法的观念;另一方面,对于法律所没有涉及的内容,则要特别强调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明确公民的任何行为都不能违背社会的基本价值理念,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所以,这是把社会公德作为法律之外的社会底线规则来确立。
在确立底线思维的基础上,公德教育还应特别强调对违背公德者的惩戒机制。公德与私德的一大区别在于,公德有社会公共力量作为维护手段。社会公共力量可以用曝光、列入失信名单等手段对违背公德的公民做出惩戒。而私德虽也涉及惩戒,却没有标准化的惩戒机制。故而,公德教育也应将对违背公德者的惩戒机制纳入其中,以加强公民的底线思维。
四、总结与建议
中国式现代公民道德教育以家为中心,以传递感恩之情感、规则之意识为主要内容,最终培养出的是具有“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的中国式现代公民。通过这样的方式培养出的公民,能够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是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社会的生力军。
笔者建议,从这些公民中,国家根据他们能力、才干之高低,选出对口的人才,委派进入相应的工作岗位。如此,便能进一步优化我国的人才队伍,提升社会的凝聚力和国家的综合实力。
最后,可以预见的是,经过众多的德才兼备人才共同持续不懈的努力,中国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一定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