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香港闹得沸沸扬扬的“五区公投”运动,其实是一项国际政治大气候与香港内部非正常政治结构相结合,再加上最近发生的一些突发性事件加速催化,在种种内外因素相互影响之后的,既带有必然性,也带有偶然性的产物,值得探究。
这个“五区公投”运动从刚刚开始便带有组织政治精英,宣传意识形态,鼓动社会群众,以集会、游行、示威、抗议等较激进的非议会手段去直接冲击香港特区政府,并同时向中央政府表达极度不满的基本性质。
“公民投票”(referendum)是古希腊部分民主城邦(polis,citystate)实施“直接民主”(directdemocracy)时期的一种政治决策方式,但是,当雅典等民主城邦一一被来自马其顿的亚历山大大帝征服之后,这种只适合土地狭小、人口集中的城邦才有条件实施的民主形式,便长期地在西方消失,并在中世纪及现代逐渐被“间接民主”(indirectdemocracy)的“代议政府”(representativegovernment),亦即是所有各级行政长官(executive)和所有各级议会成员(parliament)均通过“普选”(universalsuffrage)方式所产生的政体所取代。
进入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由于西方“代议政府”的官员在决定政策时常常不如人意,议员也多有当选之后便不再为民请命的纪录。于是,在某些西方先进国家或地区,人民便往往跳过议会,以“公民投票”的直接方式,去表现所谓的真实民意,决定是否同意或反对某些牵涉大多数人民基本利益的政策。
地少人稠的西欧国家瑞士,便以事事均可“公民投票”而名满全球。其它西欧民主国家(如是否通过欧盟的某些公约)、美国(如加州是否应该修改州宪法部分条文)、加拿大(如魁北克决定是否独立)、澳洲、纽西兰也常有“公民投票”出现,根本是如佛经所言:“见怪不怪,奇怪自败”。
换言之,“公民投票”已演变成一项世界性的政治作秀,某些政治人物则通过这样的作秀来宣扬自己的主张以达到其预定的政治目的,比如香港就有这样一些政治人物,以所谓的变相“公民投票”,来达到宣扬其政治目标,推进其政治日程表的一种手段。在这个过程中,某些政党和所谓的“政治精英”就扮演着非常重要的组织、宣传和鼓动角色。
公民投票的多种不同类型
如果以政党或政治精英的控制程度来区分,“公民投票”至少可以分为自“强”至“弱”的五种类型,即:(一)无法律规范,由政府发动(例如英国);(二)有宪法规范,由政府诠释(例如法国);(三)有宪法规范,由法院诠释(例如爱尔兰);(四)被民众发动,由政党主导(例如意大利);(五)被民众发动,追求法案创制(例如美国加州)。
如果以议题的内容和性质来区分,公民投票则至少从“主权”和“公共政策”组合分为四种类型:(一)主权公投,目的在决定主权的确立或让渡(例如西欧各国是否以牺牲本身部分主权以换取加入某些欧盟公约);(二)民主公投,在政治转型期间进行某种制度选择(例如台湾的新宪法公投);(三)政策公投,解决某项引起严重政治僵局的重大政策问题(如瑞典是否兴建新的核能发电厂);(四)创制公投,强调地方民众的强大力量(如美国加州是否应该修改州宪法部分条文)。
不幸的是,“公民投票”这个名词,从七年前便开始被前台湾领导人陈水扁利用为竞选连任的主要手段,将“公民投票”逐渐“神圣化”(糟蹋)为明知不可能达致的“台湾独立”主要途径,将“公民投票”滥用为台湾政客以“公投绑大选”的一种“拉票”手段,最后由于陈水扁和民进党的快速贪污腐败而“污名化”,堕落为台湾老百姓和国际社会的笑话。
事实的发展是,在二零零零年台湾总选举中只得到百分之三十九的选票,比连战、宋楚瑜二人总票数落后约一百六十万票的陈水扁,凭借着身为台湾最高领导人的权势,充分利用台湾的政府机器,表面上以“公民投票”作为追求“台湾独立”的工具,一方面动员支持民进党的绿营群众,一方面污蔑最初害怕公投运动会引起北京当局武力攻台的蓝营(国民党、亲民党),一方面挑衅海峡对岸的中国共产党,最后再加上两颗至今仍未能调查出真相的“神奇子弹”,惊险地以约三万票的微弱多数获胜,并在来四年之间将海峡两岸相对平和的关系破坏殆尽,直到蓝营联合推出的国民党候选人马英九,于二零零八年三月在台湾大选中大胜后才告暂时结束。
香港八十后世代的兴起
香港今天出现的种种政治问题,其实与中英两国政府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通过和平谈判伴生的妥协有关。当时,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谈判双方并没有考虑到香港的长远政治发展,规划出来的政制只是一个权宜之计的非正常政治结构。
于是,二十五年前规定的“上层建筑”与今天演变成的香港“下层建筑”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香港最近几年才会天天出事,令“五区公投”有了存在理由。但是,不管如何,目前香港所搞的所谓“五区公投”并非真正的“公民投票”,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故此,才会被发动者称为“变相公投”。以类型来区别,这种“变相公投”即使被视为一种“公民投票”,那也应该属于“被民众发动,由政党主导”的“弱性公投”;或者一种对北京中央人民政府应该在二零一二年实行“双普选”的一种“政治表态”(弱性创制公投)而已。
“五区公投”在开始的时候,包括不少香港民主派政客在内,其实都没有多少人士相信这项建议会真正成事。但这时,香港特区政府在未有充分咨询香港大多数市民意见的情况下,硬要通过经费超过六百亿港元并将终点站设在九龙尖沙咀,被认为图利以香港房地产发展商为首的既得利益集团,引起了以香港“八十后世代”为首的青年人为主力的“反高铁运动”。这项偶发性事件(反高铁运动)与“五区公投”合流之后,互相激荡,一方面使较激进的“社会民主联机”(社民连)政治实力大增,一方面使较温和的“公民党”也不得不“落迭参与”,所谓“五区公投”遂最后成事。
由于陈水扁将“公民投票”糟蹋至不堪入目的程度,令“公民投票”几乎完全失去了它本身能够有效补救“间接民主”(代议政府)缺失的正面性质,于是,台湾的“公民投票”经验,才会不但影响到部分较激进的香港民主派从政人士的思维方向,还影响到香港的亲建制力量(包括政府官员、左派智囊、新闻传媒、地产大亨等等),以为“公民投票”只有“主权公投”一种。
台湾为阻止绿营提议的公投生效,过去蓝营方面提出三项主要反对论述,此即:公投违法论、议题无效论、挑衅中国论。很不幸的是,这三项主要反对论述,相对“公民投票”的支持论述,均比较空白无力,难以说服太多绿营和中间选民,最后反而成为为绿营凝聚选票的负面“催票”工具。最近香港部分亲建制人士和新闻传媒提出的种种反对意见,其实都没有跳出当年台湾蓝营的框框,论述的深度和说服力,更是远远不如,连番败北,亦在意料之中。
“社民连”和“公民党”的宣传和鼓动手法亦非常灵活,从最初的“五区总辞,变相公投”,简化成人人上口的“五区公投”,再逐渐加上“全民起义”、“解放香港”之类的“醒目语句”,的确是很能吸引部分香港市民眼球的。亲建制的从政人士和新闻传媒,即使出尽九牛二虎之力去对此大事批判,其实效果有限,再加上支持“五区公投”的阵营内“名咀”如云,“大炮”众多,词锋犀利,咄咄逼人。
所以,香港社会才会在一阵激烈辩论之后,即使市民明知“议题无效”(全国人大早已释法否定二零一二年举行任何普选)兼“挑衅中国”,“冒着炮火前进”的“公投五侠”(黄毓民、梁国雄、陈伟业、梁家杰、陈淑庄),愈被骂人气愈高,支持“五区公投”的市民亦愈来愈多。
五区公投,另有图谋
自政治发展的观点来看,由于明知“五区公投”既“议题无效”又“挑衅中国”,“双普选”亦不可能在二零一二年实行,知其不可,仍要为之,便可以推想到这次“五区公投”运动应该另有图谋。但是,不管如何,不少亲建制派从政人士以为目前香港进行的“五区公投”是在搞“香港独立”,公开与中央人民政府搞“对抗”或者“挑战”香港特区政府的管治权威,这些判断或许有偏差。
因为,在“比例代表制”的现行香港立法会选举制度下,香港民主派和建制派所得到的选票比率是非常稳定的,大致上就是“六四开”(60:40)或“五五对四五开”(55:45),视选区和选举性质(是否补选)而定。支持民主派的选民不会投建制派候选人的票,支持建制派的选民也不会投民主派候选人的票。因此,如果希望扩大自己的政治实力,争取更多的立法会议席,唯一的途径就是向同属本阵营的其它政党(候选人)争票。
如果只有三席的“社民连”要将目前拥有的三个议席扩大到至少五席,最佳的策略当然是趁着李柱铭、司徒华等较具威望的民主党领袖先后退休之后,通过“五区公投”运动,重炮攻打那些同属民主派阵营的民主党二线议员,如诽闻缠身的甘乃威(香港岛选区)、政绩平平的李华明(九龙东选区)、讲话结巴的黄成智(新界东选区)等等。因此,自政治效果来看,“五区公投”的真正打击对象其实是没有派人参加此项“五区公投”运动的“香港民主党”二线议员,而非香港特区政府或中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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